宅基地改革
宅基地是農村建設用地的主體,在統(tǒng)籌推進“三塊地”的改革中的重要性逐漸凸顯出來。由于與小產權房的命運休戚相關,農村宅基地改革的框架和路徑受到廣泛關注。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方案提出了出租、轉讓、入股、典賣等農村宅基地的流轉方式,但將流轉范圍嚴格界定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。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、引導農民自愿有償退出閑置宅基地、規(guī)范宅基地管理和利用、改善村莊環(huán)境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。來自試點地區(qū)的情況反饋顯示,農村宅基地改革由于其與農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入市、征地等方面的緊密聯系,有可能成為農村土地改革的突破口。綜合“三塊地”改革試點看,宅基地制度改革最有可能率先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推廣。
7萬元/年
5畝
500元/畝/年
35畝
10萬元
15畝
7萬元/年
50畝